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
上证公告〔2016〕17号
为规范分级基金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6年10月9日之前反馈至本所电子信箱:fengyang@sse.com.cn。
附件:1.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
2.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问答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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