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发〔2026〕34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持续推动“开门办服务”走深走实,畅通投资者诉求反映渠道,根据《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热线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本所投资者服务热线号码等内容,现予以发布。本所于2024年5月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热线工作办法》(上证发〔2024〕65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热线工作办法(2026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6年4月10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热线工作办法(2026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