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发〔2024〕112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的有关意见,完善科创板新股市值配售安排,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订形成了《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上证发〔2023〕3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2.《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修订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