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函〔2026〕1999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落实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服务国家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战略部署,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修订形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日。
有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提出:一是登录本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进入“规则”栏目下的“公开征求意见”专栏提出;二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本所,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邮政编码:200127。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2.《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