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告〔2021〕16号
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要求,深入推进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规范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和自律监管工作,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现就以上4项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日。
有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提出:一是登录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进入“规则”栏目下的“公开征求意见”专栏提出;二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本所,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中心,邮政编码:200127。
特此通知。
附件:
2.《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4.《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条文对照表
5.《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6.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202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7.《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202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条文对照表
8.《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202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9.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10.《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条文对照表
11.《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