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函〔2026〕1445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优化现金选择权申报机制,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5年8月2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5年8月修订)》(上证函〔2025〕2735号)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请各市场参与人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6年4月24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6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