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函〔2026〕1444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优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6年1月30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2026年1月修订)》(上证函〔2026〕485号)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请各市场参与人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6年4月24日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2025年4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信息报送及资料填报(2025年4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2026年4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5年8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5号——退市与风险警示信息披露(2025年8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6号——业务操作事项(2026年4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2025年4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8号——融资融券、转融通相关事项(2025年4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2024年5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0号——现金选择权(2026年4月修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咨询、业绩说明会等服务(2025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