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函〔2026〕1929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稳步推进期权市场高质量发展,便于期权经营机构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股票期权业务,本所对《证券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指南》《期货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指南文档可至本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规则”栏目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获取。本所于2020年8月14日发布的《证券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指南》和《期货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指南》(上证函〔2020〕1745号)同步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