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发〔2026〕68号
全体沪市上市公司:
2024年初,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面向沪市公司发出“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沪市公司纷纷响应,截至目前参与率近八成,行动取得积极成效。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要求,巩固深化“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成果,大力培育优质上市公司群体,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筑牢资本市场稳定运行基础,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倡议沪市公司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2.0专项行动。
一、新一轮倡议背景
2024年以来,沪市上市公司积极响应“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制定并披露了专项行动方案,在提升经营质量、增加投资者回报、加强投资者沟通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同时也应看到,部分公司行动方案与投资者期待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仍有差距。
当前,我国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资本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石,其发展质量直接关系到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和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我们倡议上市公司按照自愿、务实原则,聚焦经营发展、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回报、社会责任五大核心领域,量化目标、细化举措、强化执行,以实实在在的经营业绩和投资者回报,稳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彰显上市公司的责任与担当。
二、主要内容
深化“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核心是方案的落实落细、落地见效。各上市公司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全面评估发展现状,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具体提升目标,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力争用持续改善的经营数据和投资者满意的回报水平作为答卷,真正成为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一)提升经营发展质效
上市公司从内生与外延两个方面对经营发展质效进行量化评估,全面分析盈利能力或经营质量现状和面临的内外部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善目标及举措。一方面,各公司在行动方案中选取至少两项体现盈利能力或经营质量的财务、非财务指标(净资产收益率、毛利率、业绩增速、研发里程碑或进展,或者公司认为更能体现公司特点的其他自选指标),定量分析公司盈利能力或经营质量现状、相关指标波动或与同行业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明确未来一段时间如1—3年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并提出针对性的提升计划和经营举措。另一方面,针对部分公司应收账款占比持续上升、资产负债率偏高、同业竞争问题尚未解决等突出问题,相关公司充分运用资本市场工具箱,通过并购重组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解决同业竞争问题,通过再融资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通过精细化管理提升资金使用和周转效率等。
(二)提升公司治理质效
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不断提升对资本市场的合规意识,支持推动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和运营效率,不得利用其控制或优势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谋取非法利益,坚决杜绝指使或利用上市公司实施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概念炒作等违法违规行为。上市公司治理应当健全、有效、透明,各公司应持续完善各方归位尽责、有效制衡的内部治理机制,持续提升治理水平与规范运作能力,充分保持独立性。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非标审计意见等情况的公司,应深入分析问题根源,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落实,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各公司应及时跟踪法律法规、自律规则最新动态,适时调整或增配专业人员,每年定期组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及相关人员参与合规培训学习,在生产经营、关联交易、投资并购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做好充分的调研与沟通工作,提升决策科学性和审慎性。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效
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价值判断与投资决策的核心依据。各公司应转变信息披露理念,从“形式完整”向“实质有效”深化,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一方面,各公司应当规范官网、微信公众号等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的信息发布机制,严格审核把关自愿性披露内容,谨防主动或被动卷入热点概念炒作。另一方面,鼓励各公司建立信息披露差错内部追责机制,在定期报告中分析差错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丰富信息披露形式,采取说明会、图文简报、短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对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进行解读,提升信息披露文件可读性与实用性,帮助投资者更好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
(四)提升投资者回报质效
回报投资者是上市公司的应尽之责。各公司应切实承担起提升自身投资价值和回报投资者的主体责任,不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鼓励各公司:一是结合自身资金使用安排和经营发展需要,制定并完善中长期分红规划,在“量力而行”的基础上合理提高分红率、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二是将股份回购和大股东增持作为市值管理的重要工具,积极开展股份回购、实施回购注销,引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增持或承诺不减持等方式向市场传递信心;三是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制定并披露与投资者交流的年度计划安排,明确业绩说明会、走进上市公司、“云参观”、投资者座谈会等多种活动的举办频次和具体安排,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应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相关活动;四是建立投资者意见征询和反馈机制,主动、及时、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并作出针对性回应。
(五)提升社会责任质效
履行社会责任是上市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公司应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鼓励各公司进一步提高ESG报告披露意愿和质量,在专项行动方案中主动明确是否披露ESG报告,并按照重要性原则,识别并分析相关ESG议题,客观、真实反映公司在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的实践和成效,持续完善报告编制水平。
三、相关要求
(一)适用范围
鼓励全体沪市公司积极参与“提质增效重回报”2.0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提升经营发展、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回报、社会责任等方面质效。建议上证50、上证180、科创50和科创100指数成份股公司及连续多年信息披露为A类的公司积极参与,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公司同时发布英文版行动方案,向境内外投资者做好宣介。已披露2026年度行动方案的公司可待下一年度深化行动方案,也可选择适时更新披露。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分析公司经营、财务、治理和投资者回报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所选取改进指标客观论述存在的问题、面临的障碍,针对性提出相关可量化措施、发展方向与风险因素,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作为单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三)披露要求
上市公司披露行动方案属于自愿性信息披露范畴。公司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等一般性规定,披露内容及举措应明确具体、量化可测、具有可执行性,不得使用可能引起歧义、误读或者夸大的表述,不得利用披露行动方案不当影响股票交易价格、从事内幕交易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评估完善
公司应每半年评估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说明相关措施的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投资者关于改进行动方案的意见建议等,以临时公告、定期报告单独章节或与新一轮行动方案合并编制的形式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予以披露。在方案执行中,如因重大变化需要对方案作出相应调整的,公司应及时更新行动方案、做好解释说明并依规披露。
针对本次专项行动工作,上交所将随倡议同步发出深化专项行动方案的示范文本,为上市公司编制方案提供参考,同时做好专项培训、示范案例宣导、跟踪评估等工作,优化监管服务,为上市公司开展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环境。同时,倡导广大投资者积极践行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更多关注讲规范、质量优、有担当、重回报的上市公司,共同推动沪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