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函〔2025〕4362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行为,促进和保障董事会秘书积极履职,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优化上市公司合并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修订形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
有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提出:一是登录本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进入“规则”栏目下的“公开征求意见”专栏提出;二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本所,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邮政编码:200127。
特此通知。
附件:
4.《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5.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征求意见稿)
6.《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7.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征求意见稿)
8.《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