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告〔2022〕2号
为完善破产重整信息披露制度,健全多元化退出渠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拟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
有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提出:一是登录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进入“规则”栏目下的“公开征求意见”专栏提出;二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本所,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邮政编码:200127。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征求意见稿)
2.《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