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函〔2025〕4382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进一步规范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存续业务,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修订形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指南第2号——存续业务》,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1年6月1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指南第2号——存续业务》(上证函〔2021〕1033号)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指南第2号——存续业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