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函〔2026〕424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发挥基金做市商功能,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进行了修订,调整了做市业务管理、做市业务评价等内容。修订后的指南现予以发布,并自2026年3月30日起实施。本所于2024年12月1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2024年12月修订)》(上证函〔2024〕3519号)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交易业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