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监函〔2016〕0037号
当事人: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道博股份,A股证券代码:600136;
高维,时任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6年3月8日,《证券时报》刊登题为《道博股份成立世界足球产业联盟,布局大体育》的报道称,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双刃剑(苏州)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刃剑”)宣布与欧洲体育经纪公司MEDIABASESPORTS(以下简称“MBS”)及意大利波佐家族达成战略合作,并启动成立了desports世界足球产业联盟。因公司无法及时就此发布澄清公告,公司股票于3月8日紧急停牌1天。3月9日,公司披露澄清公告后股票复牌。
经查明,双刃剑与MBS以及波佐家族于3月7日晚间举行联合新闻发布会,宣布了上述合作事宜。双刃剑总裁蒋立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desports世界足球产业联盟将“形成中国与世界足球相通的完整产业链,初步完成中国足球走向世界的产业升级”,并介绍了MORE计划等未来战略发展方向。
公司主要从事文化体育相关业务,上述合作事项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和战略产生重大影响,属于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股价敏感信息,应当及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披露。但公司未按规定通过指定媒体披露,而是以新闻发布会和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予以发布,不符合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
道博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第2.14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会秘书高维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未有效管理公司子公司的信息发布方式和发布内容,对道博股份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等有关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会秘书高维予以监管关注。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