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函
上证债监〔2017〕16号
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5.52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证券简称“16三鼎EB”)并在本所挂牌转让,该债券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受托管理人。
经查明,你公司未能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则要求编制2016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通知》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1.6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行为的性质和情节,根据《暂行办法》第7.1条、第7.2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予以监管关注。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6年年度报告并尽快披露。你公司应就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职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函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债券业务中心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