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本所同意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于2018年2月14日起在本所挂牌,并采取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该债券证券简称为“18大丰01”,证券代码为“150128”。
其它具体条款内容见债券募集说明书或发行公告。债券在本所挂牌,不表明本所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保证。债券投资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