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函〔2025〕2895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帮助上市公司更好地理解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持续提升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质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之下,新增附件《第三号 污染物排放》《第四号 能源利用》《第五号 水资源利用》三项应用指南。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
有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提出:一是登录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进入“规则”栏目下的“公开征求意见”专栏提出;二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本所,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上市公司管理一部、科创板公司管理部,邮政编码:200127。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征求意见稿)
2.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征求意见稿)
3.修订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