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告(基金)【2024】7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主做市商进行了2023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公布如下:
年度综合评价为AA: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综合评价为A: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综合评价为B: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综合评价为C: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