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第十三批)的公告 废止部分业务规则,
上证公告〔2020〕10号
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成立以来至2020年2月21日期间公布的基本业务规则、业务实施细则及与业务有关的一般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为业务规则)进行了第13次清理,其中涉及应予废止和自行失效的业务规则共33件。现将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第十三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