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告〔2018〕13号
为进一步强化对高送转的一线监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和起草说明(详见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18年4月14日前反馈至本所。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邮编:200120;传真:021-68811782,电子邮箱:listing@sse.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
2.《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