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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市场大事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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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市场大事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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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大事记
12
月
31
日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下调上市公司上市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上证发〔2019〕125号)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本所下调主板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含存托凭证)上市费收费标准。
12
月
30
日
新一代市场监察系统上线,本所科技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12
月
23
日
沪深300ETF期权上市交易。这是继2015年2月9日上证50ETF期权推出后,本所上市的第二只ETF期权产品,也是沪市首只跨市场ETF期权产品。
12
月
17
日
本所推出信用保护凭证试点业务(共4单,合计名义本金1.33亿元),有效支持债券融资44.6亿元。
11
月
29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证发〔2019〕114号)发布。
11
月
1
日
本所修订并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上证发〔2019〕106号)
10
月
31
日
由本所主办、上海市金融工作局支持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投资者会议”在上海开幕。上海市副市长吴清、本所理事长黄红元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会议吸引了近300家来自境内外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与交易业务负责人参加。
10
月
18
日
本所修订并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100号)。12月20日,上交所再次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进行修订(上证发〔2019〕123号)
10
月
18
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上市委员会审核意见,本所作出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该公司成为沪市首家因股价连续低于面值而被强制终止上市的公司。
9
月
16-20
日
本所召开第九次会员大会。大会采用非现场会议方式进行,116家会员代表出席大会,并通过线上表决系统对相关报告和提案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所第四届理事会2018年工作报告、2018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第二届监事会2018年工作报告、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以及关于本届理事、监事、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延期换届的提案,通报本所2019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8
月
9
日
本所修订并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上证发〔2019〕84号)。
7
月
22
日
本所科创板首批公司上市仪式在上海举办。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和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共同为科创板鸣锣开市。来自北京、上海、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陕西等省市领导,首批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长,以及来自中国证监会机关及系统单位、市场机构等单位共600余名嘉宾共同见证上市仪式。
6
月
25
日
本所和日本交易所集团分别举行中日ETF互通开通仪式,4只中日ETF互通产品在本所成功上市。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通过视频连线为仪式致辞,上海市副市长吴清出席仪式并发表讲话。
6
月
17
日
沪伦通启动仪式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举行。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和英国财政大臣哈蒙德出席启动仪式。中国证监会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发布沪伦通联合公告,原则批准本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开展沪伦通。同日,本所上市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沪伦通首只全球存托凭证(GDR)产品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6
月
14
日
本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上证发〔2019〕68号),在国际主要资本市场中首次全面公开异常交易监控标准。
6
月
14
日
由本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所公益基金会联合发起设立的上海交易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正式揭牌。上海市副市长吴清出席揭牌仪式。
6
月
13
日
在第十一届陆家嘴论坛开幕式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科创板开板仪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李强,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上海市市长应勇,共同为科创板开板。易会满主持科创板开板仪式并致开板辞。
6
月
5
日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召开第1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3家企业的发行上市申请。
4
月
30
日
本所修订并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52号)。
4
月
29
日
本所定点帮扶的安徽省宿松县退出贫困县序列。
4
月
22
日
由本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日本交易所集团、日本证券业协会和日本投资信托协会联合举办的中日资本市场论坛在上海召开。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通过视频连线方式为论坛致辞。日本金融厅长官远藤俊英、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上海市副市长吴清、日本证券交易等监视委员会委员长长谷川充弘、本所理事长黄红元、日本交易所集团社长清田瞭等出席论坛并发表讲话。
4
月
4
日
本所发布公告聘任第一届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委员。
3
月
27
日
本所与卢森堡证券交易所举行绿色债券信息通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签署仪式。本所总经理蒋锋与卢森堡证券交易所首席执行官罗伯特·沙尔费(Robert Scharfe)代表两所签署了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卢森堡大公国首相格扎维埃·贝泰尔见证签约仪式。
3
月
18
日
本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正式开始接收发行人申请材料。
3
月
1
日
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设立科创板。同日,本所正式发布科创板主要业务规则,并陆续发布配套业务规则和监管问答、指南等规范性文件。
3
月
1
日
本所南方中心在广州正式揭牌。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欧阳卫民、本所总经理蒋锋共同为上交所南方中心揭牌。
1
月
28
日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2号)。
1
月
23
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
1
月
18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管理试点办法》(上证发〔2019〕7号)发布。
1
月
11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9〕4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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