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交所对外发布第十四号至第二十号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涉及酒业、广电传输、环保服务、水生产供应、化工、航空运输、农林牧渔7个行业,指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去年发布两批13项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后,上交所在持续深化分行业监管、动态完善分行业信披规则体系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就相关问题,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问:能否介绍一下本次发布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基本情况?
答:根据沪市上市公司行业格局的新变化,持续完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是上交所做深做细分行业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本次选取7个行业制定披露指引,主要有两点考虑。一是这些细分行业已渐成规模,投资者也有比较大的关注度。此次选取的部分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分类项下的二、三级细分行业,如酒业、航空运输业、水生产供应等,上市公司数量均接近或超过10家,独立制定信披指引的条件已经具备。同时,这些行业在经营模式、产品特征、风险因素等方面具有独特性,以往偏重于财务信息的披露,无法准确揭示行业和公司价值。制订专门化的指引,也将有助于投资者更为专业地进行投资判断。二是这些行业,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形成的新动能。2016年,受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绿色生态、信息技术服务、环保服务、广电传播等公司业绩,在宏观经济增速整体放缓的背景下,仍保持稳步增长,代表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向,也日益为市场和投资者所关注。为此,上交所顺应市场呼声,将相关行业优先纳入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制定计划,希望通过更为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引导资本向这些高科技和绿色产业集聚。
本次的7个行业指引实施后,连同上交所已实施的13项行业指引以及证监会颁布的金融类行业指引,沪市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规范体系将更为完整全面,覆盖上市公司700余家,市值占比超过80%。
二、问:上交所本次发布七项行业披露指引,相关披露要求主要侧重于哪些方面?
答:上市公司研究实践中,行业宏观影响、客户市场发展、关键资源现状、盈利战略规划、关键流程执行等五个方面,被认为是最能刻画公司行业特征、最能体现公司投资价值、最能揭示行业风险因素的关键维度。本次发布的7项指引,也紧扣这些行业核心指标,着重强调“五维一体”的行业经营信息披露要求。
例如,行业宏观影响方面,航空运输业指引着重要求公司披露政治、经济、油价、汇率等多重外部因素变化的具体影响,并进行敏感性分析,化工、环保服务行业指引等则强调了宏观政策、行业规范等对公司的影响分析。再如,关键资源现状方面,农林牧渔业指引明确要求公司披露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要资源所有权与具体情况,酒业指引则规范了上市公司关于品牌结构及销售渠道信息的披露。又如,盈利战略规划方面,广播传输业指引具体要求公司结合在下一代网络广播电视网建设、三网融合等方面的布局,披露公司发展战略和面临的主要风险。
同时,在指引制定过程中,也特别强调了“繁简有度”的原则。既要求上市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经营情况,深入、透彻地披露公司核心价值与风险指标,也坚持信息披露充分性与重要性相平衡、以及“不披露即解释”原则,为公司自主披露留出空间,避免过度增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成本或产生信息冗余。
三、问:上交所实施分行业监管已近两年,请简要介绍一下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答:上交所分行业信息披露监管,开始于2015年1月。主要目标有两个方面:第一,是在合规性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满足投资者对高质量行业经营性信息的需求。第二,也是为了更好地担起信息披露一线监管职责,充分发挥高质量行业信息在抑制投机炒作、防范市场风险中的作用。
在日常监管实践中,上交所围绕分行业监管目标,始终坚持将倡导价值投资与打击投机炒作相结合,将把好合规性底线和提升有效性水平相结合,将财务信息监管和非财务信息监管相结合,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年报审核方面,在分行业监管模式下,2015年年报审核就体现了两方面的新特点。一是审核内容上,着重强化“五维一体”的行业经营信息的监管问询,提出相关问题合计达2700余个,占问询总问题数的77%,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有效性,强化行业指引执行力度。二是审核方式上,强化“刨根问底”式的监管问询。通过深入分析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披露不匹配、不一致的情况,对影响年报真实性、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问题,刨根问底,直击要害,直至公司准确、完整披露。
临时公告审核方面,实现分行业监管与“刨根问底”式监管的有机结合,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和方法。例如,在股价异动监管中,要求相关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与同时期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场表现进行比较。再如,在非许可类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信息披露的事后审核中,针对标的资产较多涉及“类”金融、互联网、影视娱乐、虚拟现实、石墨烯等新兴行业的情况,将行业的盈利模式和相关的风险提示作为事后问询的重点。这些措施,对股价投机炒作起到了一定的抑制效果。
两年来,一方面,信息披露监管效能有所提升,信息披露含金量不断提高。根据对近百名券商分析师抽样调查显示,超过八成的分析师认为沪市公司信息披露有效性较往年大幅提升。另一方面,行业信息的披露,在抑制投机炒作、警示交易风险、优化市场生态等方面也正在发挥日益显著的作用。
四、问:上交所发布第三批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后续在指引制定方面还有哪些工作安排?
答:2015年以来,上交所先后制订了三批共计20项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覆盖了沪市绝大多数上市公司。至此,行业指引制定工作基本告一段落。后续,根据上市公司的数量变化和实际监管需要,将视情况继续研究制定一些细分行业的信息披露指引。
此外,上交所将进一步强化规则执行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强行业信息披露审核力度,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督促公司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对未按要求披露经营信息且无正当理由的违规行为,将及时采取监管措施。
五、问:年度报告披露将近,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执行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应当重点注意些什么?
答:行业经营性信息是年度报告披露的重要内容,也是投资者判断公司价值和风险的重要依据。针对以往年度报告中存在的问题,上市公司在落实行业息披指引要求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分行业经营性信息披露要完备。上市公司要根据指引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全面覆盖行业宏观影响、客户市场发展、关键资源现状、盈利战略规划、关键流程执行等“五个维度”,充分披露行业经营性信息,以利于投资者清晰地理解公司,做出有效的投资决策。
二是财务信息的非财务解读要充分。上市公司在分析年度财务数据时,避免仅仅简单说明数据的变化,要结合与财务数据相关的行业非财务信息,包括行业经营周期、同行业公司情况、客户市场发展、拥有的资源变化、经营模式特点等,对财务数据变化原因进行较为全面的说明与解读。
三是行业经营性风险披露要清晰。上市公司在披露行业经营性信息时,要避免正面描述多风险提示少、笼统含糊多准确披露少的问题。公司应当结合“五个维度”的行业经营情况,定性、定量、全面、准确地分析披露相关风险及影响。特别是对介入到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的公司,要充分披露在人才、资金、市场、执行等方面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
四是“不披露即解释”原则执行要到位。部分上市公司由于客观原因,难以按照具体行业指引披露相关行业经营性信息,应当严格执行“不披露即解释”的规定,在年度报告的“董事会报告”中,向市场投资者说明不能披露的详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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