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上市公司专栏
企业上市的好处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优势  
上市条件及程序  
上市后的持续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IPO常见问题  
近期首次发行上市企业  
近期主要活动  
拟上市企业情况调查表  
主要刊物  
咨询联络  
 

 
上市后的持续责任
交易规则  

    交易时间 上证所市场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为前市,9:15至9:25为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为连续竞价时间。下午为后市,13:00至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15:00-15:30为大宗交易的申报受理时间。周六、周日和上证所公告的休市日市场休市。

    全面指定交易制度 上证所市场对证券买卖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凡在上证所市场从事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均应事先明确指定一家会员,与其签订《指定交易协议书》,作为委托交易、清算的代理机构,并将本人的证券帐户指定在该会员所属的席位号后,方能进行交易。

    成交方式 上证所市场采用集合竞价成交方式。交易的所有上市证券的买卖均须通过电脑主机进行公开申报竞价,由主机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

    稳定市场制度 为防止股价出现剧烈波动,保证市场的稳定性,对所有的A股、B股和基金实行每个交易日10%的涨跌幅限制(上市首日除外)。对特别处理股票实行每个交易日5%的涨跌幅限制。权证交易的涨跌幅以正股涨跌幅限制比例为基础,并且根据权证行权比例乘以一定系数而确定。大宗交易的申报价格须在当日竞价时间内已成交的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

    一级交易商制度 上证所已在权证交易中实行一级交易商制度。一级交易商为上证所指定的券商,为权证交易进行双边报价。另外,上证所认可的市场机构参与者可以在上证所大宗交易系统内进行每日债券双边报价,即同时对债券品种报出买入和卖出的申报。具体报价券种和差价暂由大宗债券双边报价商在不违反上证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范围内自行确定。

    交收及结算 中国登记结算公司负责上证所所有证券的登记、存管和结算工作。目前A股实行T+1交收,B股实行T+3交收。

    市场信息发布 上证所市场及时向会员和投资者发布交易行情数据和信息。每日市场证券交易即时行情、编制的各类股价指数、清算数据、市场信息公告及每日市场成交回报数据等通过卫星通信系统或光纤通信系统,传输至各会员证券营业柜台。通过双向卫星和地面光缆通讯系统将成交回报数据即时传达至各个会员。

信息披露要求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需完整、准确、及时披露公司信息。信息披露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性公告两种。

    定期报告:年报、中报和季报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年报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基本情况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公司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报告
    √监事会报告
    √重要事项
    √财务报告

    临时公告
    当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咨询联络
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发展部市场推介组)
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邮编: 200120
电话: 021-68803841
021-68805022
传真: 021-68800078
电邮: zjliu@sse.com.cn
  xxfu@sse.com.cn
网站检索:
联系我们 | 用户反馈 | 网站地图 | 相关链接 | 法律声明 | 返回首页


建议使用IE5.0+浏览器,1024x768分辨率,需要Flash MX插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版权所有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