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时间 上证所市场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为前市,9:15至9:25为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为连续竞价时间。下午为后市,13:00至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15:00-15:30为大宗交易的申报受理时间。周六、周日和上证所公告的休市日市场休市。
全面指定交易制度 上证所市场对证券买卖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凡在上证所市场从事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均应事先明确指定一家会员,与其签订《指定交易协议书》,作为委托交易、清算的代理机构,并将本人的证券帐户指定在该会员所属的席位号后,方能进行交易。
成交方式 上证所市场采用集合竞价成交方式。交易的所有上市证券的买卖均须通过电脑主机进行公开申报竞价,由主机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
稳定市场制度 为防止股价出现剧烈波动,保证市场的稳定性,对所有的A股、B股和基金实行每个交易日10%的涨跌幅限制(上市首日除外)。对特别处理股票实行每个交易日5%的涨跌幅限制。权证交易的涨跌幅以正股涨跌幅限制比例为基础,并且根据权证行权比例乘以一定系数而确定。大宗交易的申报价格须在当日竞价时间内已成交的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
一级交易商制度 上证所已在权证交易中实行一级交易商制度。一级交易商为上证所指定的券商,为权证交易进行双边报价。另外,上证所认可的市场机构参与者可以在上证所大宗交易系统内进行每日债券双边报价,即同时对债券品种报出买入和卖出的申报。具体报价券种和差价暂由大宗债券双边报价商在不违反上证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范围内自行确定。
交收及结算 中国登记结算公司负责上证所所有证券的登记、存管和结算工作。目前A股实行T+1交收,B股实行T+3交收。
市场信息发布 上证所市场及时向会员和投资者发布交易行情数据和信息。每日市场证券交易即时行情、编制的各类股价指数、清算数据、市场信息公告及每日市场成交回报数据等通过卫星通信系统或光纤通信系统,传输至各会员证券营业柜台。通过双向卫星和地面光缆通讯系统将成交回报数据即时传达至各个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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