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证券投资基金可以方便地通过在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由于保密的要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给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中没有证券投资基金的股东帐户,而利用交易系统投票后是按照股东帐户进行统计,因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中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本所指定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其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证券投资基金若逾期不申报股东帐户,其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的投票表决将无法统计在最终的表决结果中。为保障证券投资基金通过网络投票正常行使表决权,现对利用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 证券投资基金网络投票流程

1、 在股权登记日后2个工作日内,欲参加网络投票的证券投资基金,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颁发的数字证书EKey,在线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在填报完成后,可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电话确认报送的有效性。联系电话:021-68791167。

2、 股东大会当日,证券投资基金使用上述报送的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通过交易系统投票表决。使用未经申报的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将被视为无效投票。

3、 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操作类似于新股申购。申报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申报价格(取整数)代表股东大会投票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一,2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申报数量代表表决意见(1股表示同意,2股表示反对,3股表示弃权)。

(2) 对同一个议案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3) 对某一议案不作申报的,视为对该议案投弃权票。

(4) 股东大会有多个议案的,可按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具体议案内容及议案序号请参见上市公司公告。



二、 关于报送网络投票股东账户的说明

1、 一只证券投资基金只能报送一个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若需修改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信息,只要重新报送即可。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多只证券投资基金,应分别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帐户。

2、 证券投资基金已报送了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在今后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可以不必再报送股东帐户。为慎重起见,在下一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前,证券投资基金可通过上证所网站查询其已报送的股东账户信息。

3、 尚未持有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颁发的数字证书的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向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出申请。申请流程详见上证所网站“信息服务-CA服务专区”栏目。

4、 已持有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颁发的用于大宗交易等业务数字证书的证券投资基金,可以使用已有的数字证书办理网络投票股东帐户报送,不必再申请新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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