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关于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的通知》(财库[2013]2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国债预发行(试点)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上证发〔2013〕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有关规定,2018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5日在本所交易系统开展国债预发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期限为10年,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
二、本期国债预发行交易证券简称为WI181110,证券代码为751800。
三、本期国债预发行交易采用利率申报,基准价格(收益率)为3.701%,参考久期为8.29年。
四、本期国债招标日为2018年5月16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