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关于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的通知》(财库[2013]2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国债预发行(试点)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上证发〔2013〕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有关规定,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续发2)(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4日在本所交易系统开展国债预发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期限为10年,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
二、本期国债预发行交易证券简称为WI171010,证券代码为751810。
三、本期国债预发行交易采用价格申报,基准价格(收益率)为100.589元,参考久期为8.22年。
四、本期国债招标日为2017年7月5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