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网下投资者及承销商:
为配合IPO网下发行工作,本所调整了IPO网下申购平台用户申请办理CnS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的流程。本次的主要修订如下:
一、修订了《上交所IPO网下申购平台网下投资者数字证书业务办理流程说明》及相关申请表格,主要修改如下:
1、凡是已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机构,在提供申请材料时,可提供一份盖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不必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原位于证券大厦的CA中心业务受理点已迁至张东路。
另外,根据本所工作安排,后续将进行服务器证书和用户证书的升级:
一、请使用windows xp或Windows 2003 Server操作系统登陆IPO网下申购平台的用户检查操作系统版本,否则服务器证书升级后使用上述操作系统的用户可能无法登陆IPO网下申购平台:
1、windows xp:凡是仅安装sp2的用户请务必尽快升级至sp3
2、Windows 2003 Server:必须安装SP2并且打补丁968730
二、IPO网下申购平台的用户证书升级的具体启动时间和相关流程后续将在IPO业务专栏及CA服务专区发布通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下投资者用户
(一)网下投资者必须完成在证券业协会的登记备案工作后,方可由承销商代为办理申购平台CA证书。CA证书可在多次网下发行中重复使用,但需满足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等规定的条件方可参加初步询价。
(二)承销商收到网下投资者用户申办CA证书的申请时,应当先审核网下投资者的资格并询问该网下投资者是否已有本所发放的CA证书,如已办理则无需重复申请。
(三)承销商代理网下投资者申请办理CA证书的具体流程和文件格式参见附件一《上交所IPO网下申购平台网下投资者数字证书业务办理流程说明》(已修订,以下简称“《流程说明》”)。各承销商应制订相应业务流程,负责受理网下投资者的CA证书申请,并负责向其发放本所IPO网下申购平台CA证书。
(四)已持有本所IPO网下申购平台CA证书的用户无需新申请CA证书。原有证书发生丢失或损坏的,须通过主承销商机构向本所信息公司申请证书,其中使用交易员代码登陆的用户必须先按照《流程说明》约定的流程变更登录用户名。
(五)已有CA证书的网下投资者用户办理证书解锁、证书注销及用户更名等业务,需按照《流程说明》约定的流程办理。
二、承销商用户
(一)已有CA证书的承销商用户无需再次申请。
(二)新增承销商用户证书申请仍然沿用原有申请流程,承销商从交易所网站首页“业务平台 - CA服务专区”下载《CnSCA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CnSCA数字证书申请表(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用户)》,按要求如实填写完成并加盖公章,并将上述材料和《关于核准**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批复》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至本所,信息公司完成制证后将通知承销商前来领取。
三、其他事项与联系人信息:
(一)同时具有网下投资者和主承销商双重身份的如需申请CA证书应按照上述要求分别办理。
(二)承销商代理网下投资者申请证书、或自身申请主承销商用户证书,递交申请材料的邮寄地址及联系人信息如下:
地址:上海市张东路1387号37栋信息公司
邮编:201203
联系人:邹华君
联系方式 电话:021-68814725 QQ群: 311794058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