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发〔2023〕29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顺畅上市公司融资渠道,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详见附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0年7月3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通知》(上证发〔2020〕50号)、《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通知》(上证发〔2020〕5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