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函〔2024〕2581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开展债券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号——交易业务》(以下简称《指南》)进行了修订,细化了债券基准做市品种范围。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后的《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所于2023年11月24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号——交易业务(2023年11月修订)》(上证函〔2023〕3296号)同时废止。
二、债券借贷业务的逐笔成交行情、汇总行情暂不公布,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三、修订后的《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号——交易业务(2024年9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