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上海证券交易所
文号:上证会字〔2011〕26号
日期:2011-08-26
关于非现场交易服务的证券营业部卫星行情接收系统安装事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关于对不提供现场交易服务的证券营业部安装卫星行情接收系统有关意见的函》(机构部部函[2011]299号)的精神,本所结合不提供现场交易服务的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非现场交易营业部”)的业务发展实际以及信息安全保障的基本要求,对新设和传统营业部在迁址后服务方式发生变化的非现场交易营业部卫星行情接收系统安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获得上级监管机构批准的新设和传统营业部在迁址后服务方式发生变化的非现场交易营业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通信网络技术白皮书》(上证通字〔2011〕1号)对非现场交易营业部的相关要求,在保障信息系统正常、稳定、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可申请免于安装卫星行情接收系统,并向本所通信公司提交上级监管机构的批复等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