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511270, 10年地债, 流动性服务商,
上证公告(基金)【2018】127号
为促进上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10年地债”)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所同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10年地债(511270)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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