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规定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文时间: 2008-01-21
各新股网下发行相关单位: 为规范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业务,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会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共同制定了《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