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05-09-16
各会员单位(保荐机构):
为规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以及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