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会员部是牵头负责QFII业务的部门。QFII业务中涉及的具体业务仍由各职能部门负责。
(一)受理部门:本所会员部
(二)总体要求
1、本所实行书面报备和网上报备相结合方式,大部分内容在网上填报、提交及更新,以提高工作效率。
2、QFII托管银行负责QFII业务网上报备内容的日常维护更新,但《细则》第5条规定的事项须同时书面报备。
3、本所收到书面和网上报备的文件后,经确认后予以备案。
(三)书面报备
1、首次书面报备文件目录
(1) 托管银行报备报告(加盖托管银行公章,下同)
报告应载明除下列附件外,其它内容已通过本所网站填报和提交,并承诺网上报备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2)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对托管银行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中国证监会对托管银行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QFII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QFII外汇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QFII投资额度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备方法
书面报备可当面报送或通过专递报送。
(四)网上报备
1、报备内容
(1) QFII托管银行的基本信息、批准信息、托管QFII信息,详见网站。
(2) QFII基本信息、批准信息、控股股东信息、投资额度批准、投资额度转让、投资额度受让、年检信息、境内处罚或诉讼信息、境外处罚或诉讼信息等,详见网站。
2、报备方法
在本所网站(www.sse.com.cn)进入“会员公司专区”的“在线填报”专栏下的“QFII填报”,即可填报,填报前需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1、根据《细则》第7条的规定,当所有QFII持有同一上市公司挂牌交易A股数额达到该公司总股本的16%(含16%)以上的,本所于该交易日结束后通过网站公布股票名称、持股数、持股比例等,并提供了按时间或股票代码查询该信息的功能。
在本所网址(www.sse.com.cn)首页左下角点击“会员公司专区”下的“QFII业务”,或在首页进入“行情与交易”专栏中“交易信息披露”下的“QFII信息披露”,即可浏览上述信息。
2、根据《细则》第6、8、9条规定,当单个或所有QFII持有单个上市公司挂牌交易A股数额高于该公司总股本的限定比例时,本所将向QFII委托的托管银行和境内证券公司发出《平仓通知》,请其及时通知并督促QFII在5个交易日内平仓,并将平仓结果于次日报告本所。
3、根据《细则》第11条规定,当QFII对超过持股限定比例的股份未及时平仓的,本所将向QFII委托的托管银行和境内证券公司发出《协助平仓通知》,请其在5个交易日内将QFII持有的超过持股限定比例的股份实施平仓,并将平仓结果于次日报告本所。
1、请QFII及其托管银行各指定1至2名联系人,并将联系人相关信息网上填报给本所。
2、本所会员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惠众 电话:021-68806148
传真:021-68803459 电子信箱:hzwang@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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