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体学习《政务处分法》。所党委书记、理事长黄红元主持会议,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驻会纪检监察组上交所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各部门(公司)主要负责人、各支部书记等参加学习会。
会上,上海市纪委监委法规室副主任秦新承就深入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作了专题辅导讲座。秦新承同志以《政务处分法》的重大意义为切入点,结合实践中的典型案例,系统介绍了《政务处分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对违法构成要件、违法后果等法律适用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解读,并对办案人员和公职人员如何将法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出了建议,授课内容丰富、深入浅出、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大家一致认为,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规则意识,进一步认清了作为交易所干部员工的行为红线,进一步筑牢了廉洁自律的思想和道德防线。
会议指出,《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系统全面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工作的国家法律,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监察法》第一部配套法律,对于健全反腐败国家立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证券交易所作为资本市场重要基础设施和党的金融事业重要组成部分,承担了证券市场组织、发展、监管等重要职能,各项工作具有很强的公共属性,直接关系数千家上市公司和亿万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交易所干部员工的履职行为是行使公权力的行为,适用于《监察法》和《政务处分法》,受到相关监察机关的监察监督。全所干部员工要以本次专题学习为契机,结合实际加大《政务处分法》学习力度,牢固把握自身行为准线,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意识和主动接受监督意识。
会议就加强《政务处分法》学习贯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深刻认识《政务处分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所干部员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自身的公职人员身份,系统、全面、自觉、主动学习《政务处分法》,使法律要求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做到知法、学法、懂法、守法。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在学深悟透法律规范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员工将法律要求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全所业务发展和干部队伍实际,搭建学习平台,丰富学习内容,积极营造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要坚持严字当头,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要按照《政务处分法》的立法精神和内在要求,坚决扛起“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公权力行使过程的监督制约。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廉洁提醒和警示教育,弘扬正确的权力观和良好的职业操守。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规则意识,严格执行《证券法》、相关行政法规和自律监管规则,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要坚持公开透明理念,持续完善监管规则,进一步推动监管过程和监管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科创板股票发行审核、市场监察、商业采购等重要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火墙,严格执行轮岗、回避和投资行为管理等制度,切实防范利益冲突。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及时发现和纠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把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政务处分法》有效落实落地。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会党委相关通知要求,参照《政务处分法》有关原则和精神,研究完善本所中层及以下干部相关处分制度机制,明确处分工作的实施主体和实施程序。要加强与驻会纪检监察组的请示汇报和上海市纪委监委的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处分工作实施部门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精准把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规则,严守法定标准和要求,确保本所处分工作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要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原则,对轻微违法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