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主动发布
1、上交所发布第二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
今年,上交所在继续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的同时,也将提高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服务水平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编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就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对信息披露实践中上市公司难以把握、经常出现的问题作出统一解释,供其参考使用。首期《监管问答》发布后,得到了市场的欢迎和肯定。
这次发布的第二期《监管问答》,是交易所在总结前期监管实践的基础上,针对集中出现的问题梳理提炼出来的。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股东大会事项,对股东大会相关公告的提交时间、提交方式以及相应的程序性要求进行了细化;二是股权转让事项,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对资金来源、交易安排、高溢价原因、后续计划等进行充分披露;三是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明确了具体指标的测算标准以及放弃优先受让权、在二级市场出售股票等特殊事项的审议和披露要求;四是权益分派的实施,就差异化分红送转的业务处理、权益分派期间能否发行股份等事项予以明确。
为了方便使用,我们在《监管问答》的编写体例上也做了相应安排,将最新一期作为单行版单独发布,并将其与往期合编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汇编版)》。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官网查阅,查阅路径为信息披露监管业务指南下的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后续,我们还将总结监管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拟定新的监管问答,适时对外发布。
2、上交所切实加强一线监管致力打造市场诚信环境
今年6月14日是第十个“信用记录关爱日”。 信用记录是市场主体重要的“经济身份证”,在资本市场尤其如此。诚信既是资本市场的伦理准则,也是资本市场的商业法则。市场主体在参与各类证券活动中时,要遵循诚信原则,恪守行为规范,杜绝失信违规行为。一旦触碰红线,将留下失信记录,可能影响后续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上交所作为承担资本市场一线监管职能的自律组织,始终高度重视证券市场的诚信、法治约束机制。近年来,以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立足点,不断完善内外部基础制度建设,持续加大对违规失信行为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监管公开和诚信记录综合使用,着力培养市场主体关注和珍惜诚信的意识,全方位打造市场诚信环境。
一是坚持诚实守信的规则导向,诚信制度建设“见真经”。近年来,以市场中突出、典型的失信情形为规制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业务规则,明确行为规范和要求,健全市场诚信秩序构建的规范基础。以保护投资者知情权为目标,着重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诚信责任、董监高的忠实勤勉义务以及失信者的责任追究制度。例如,持续完善分行业信息披露规则体系,督促上市公司有效信息披露义务;制定发布专项业务指引,明确上市公司重组、非公开发行、筹划控制权变更等各类事项的停复牌标准;完善退市制度,将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行为纳入退市指标;制定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强化发行人、受托管理人的信用管理责任,等等。通过制定和发布业务规则,将相对抽象的证券市场诚信原则,落实为具体的行为规范和要求,便于市场主体知悉和遵守。
二是切实加强一线监管,对违规失信行为“动真格”。贯彻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理念,狠抓市场监管,严惩违规失信行为,引导市场诚信、规范、有序运行。
在上市公司监管方面,以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抓手,着力整治忽悠式重组、高送转等涉嫌利用信息披露投机炒作、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失信行为。推行“刨根问底式”信息披露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澄清市场热点传闻,防止误导普通投资者。集中整治大股东随意变更承诺、不遵守承诺,以及在重大资产重组等过程中随意停牌、滥用停牌行为,将“诚实守信”要求牢牢嵌入上市公司监管的各个环节。对严重违反业务规则和诚信要求、严重侵害投资者权益的失信行为,予以顶格处分。
2016年,上交所累计发出各类问询函、工作函1139份,督促公司补充、更正公告1386份,对未能及时回函的公司主动采取停牌措施257次,启动内幕交易核查518单。对各类违规行为予以公开谴责10份、通报批评47份、监管关注98份,提供违规线索86条。2017年一季度,向上市公司发出监管问询类函件117份、监管工作类函件104份;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271家次;就股价明显异常等情况启动内幕交易和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核查83家次。
在市场监察方面,以识别、制止和打击证券异常交易行为为抓手,加大异常交易的事中干预力度。对异常交易特征明显的交易行为,坚决采取书面警示、盘中暂停交易等干预措施,第一时间“冷冻”不当交易,防止负面影响的蔓延。针对特定主体动用大量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暴力拉抬股价,随后“断崖式”快速出货,实现“割韭菜”获利等收到市场高度关注的不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着力纠正有违公平、诚信的二级市场交易生态,引导理性投资,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和稳健运行。其中,持续加大对拉抬打压股价、虚假申报、对倒对敲等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力度。2015年、2016年对实时监控发现的异常交易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数量分别达到2399次、6432次;2017年1-4月份采取的措施已达1823次,同时上报了30余件市场操纵线索。
三是强化诚信信息的采集和使用,诚信监管“用真招”。在诚信信息记录方面,建立了专门的诚信档案数据库,增强了诚信信息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完整性,提高了信息报送的效率。截至目前,向证监会诚信信息数据库报送信息1091条,报送量在系统内名列前茅。在诚信信息使用方面,将相关监管对象的诚信状况作为纪律处分审议时的重要参考;在涉及并购重组、再融资、股权激励等情形时,在查询相关主体记录基础上,出具上市公司监管意见;在独董、董秘备案与资格管理中,通过查询诚信信息,核实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任职消极条件;同时,积极研究和探索诚信记录在市场发展及创新业务中的约束、激励与引导作用。与此同时,通过分级监管、评选年度公司治理专项奖等方式,对守信合规的上市公司给予奖励,完善资本市场的守信激励机制。在产品和业务创新过程中,通过鼓励并优先考虑诚信状况较好的会员公司先行先试的方式,逐步探索会员分类监管模式。
四是推进监管公开,提升监管公信力“下真功”。监管公开是推进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上交所始终注重从监管标准、监管过程和监管结果的公开,不断提升一线监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标准公开方面,上交所持续对监管实践中相对稳定的经验做法、监管思路的提炼总结,并向市场公布,并将与失信惩戒最为密切的纪律处分委员会、上市委员会、复核委员会的运作程序对外公开;在过程公开方面,将事中监管中常用的“监管问询函”要求上市公司以公告形式向市场公开,同时通过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向市场通报重大监管案件的进展。在结果公开方面,将纪律处分决定及绝大部分监管措施决定在官网公示,相关主体的失信情况可以一目了然。此外,通过新闻发布会、投教宣传等方式,及时公开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更好地发挥违规失信行为惩处的警示、教育作用。
3、国家开发银行在上交所成功发行100亿元金融债券
继3月底国家开发银行在上交所发行首批交易所金融债券后,2017年6月15日,国家开发银行在上交所北京债券招标室成功招标发行100亿元金融债券。
本次国开债发行品种为2年期和5年期,发行量分别为60亿元和40亿元,认购倍数分别为2.14倍和2.16倍,中标收益率分别为4.2073%和4.2554%,发行取得圆满成功。为做好债券发行准备工作,推进本次金融债券招标发行顺利落地,上交所正式启用北京债券招标室,并与国家开发银行紧密配合,协同推进业务技术准备工作。上交所北京债券招标室启用,有利于完善上交所债券发行市场基础设施,拓宽债券市场发行渠道,便利债券发行人,提升上交所债券市场服务水平。
4、湖北381亿元地方债在上交所成功发行
6月16日,湖北省财政厅通过财政部上交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成功发行381亿元政府债券,包括200亿元一般债券和181亿元专项债券。这是其首次在上交所市场发行政府债券,发行结果是:3年期一般债发行规模90亿,认购倍数2.66倍,边际3.7倍,利率3.94%;7年期一般债发行规模80亿,认购倍数2.08倍,边际1.11倍,利率4.05%;10年期一般债发行规模30亿,认购倍数2.28倍,边际4.47倍,利率4.05%;3年期专项债发行规模60亿,认购倍数2.57倍,边际1.81倍,利率3.94%;5年期专项债发行规模61亿,认购倍数2.26倍,边际1.12倍,利率3.96%;7年期专项债发行规模60亿,认购倍数2.31倍,边际1.67倍,利率4.02%。值得关注的是,本次各期限品种的认购倍数均大于2倍,体现出投资者对地方债品种的追捧。从券商类承销商的参与情况来看,本次7家证券公司在此次招标发行中投标总量达234.8亿元,在承销团投标总量中占比约26%,约占发行规模的62%,说明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地方债作为一种重要的利率债品种,其配置价值正日益得到基金、保险等机构认可。
今年以来,上交所积极推进地方政府债券至上交所市场公开招标发行,湖北债为今年第5单成功发行的地方债,累计发行规模达1742.2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属于低风险债券品种,今年以来各期限地方债发行利率较上年末普遍上行,其与国债的利差明显扩大,中短期限的3年和5年期品种调整尤其明显。从配置层面来看,当前地方债在收益率以及免税等方面具有明显投资优势。
第二部分:媒体问答
无
第三部分:市场运行情况例行发布
沪市市场运行情况